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会议第0035号提案的答复
时间:2024-08-13 来源: 市住建局 字号:[ 大 中 小 ]
刘俊斌委员:
您好,您提出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大太原市古村镇保护力度的建议》收悉,经认真研究,现答复如下:
一、我市传统村落基本情况
一是历史悠久。我市历来为三晋首府,文化昌盛,人才辈出,现存保护较好的传统村落底蕴深厚、历经沧桑,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。如阳曲县青龙镇村,其村落形成、布局、古道、古井以及历史传承始于宋、元;晋源区程家峪村,始建于唐代,村中现有具有北朝风格的祆教石刻,开凿年代为唐代的佛回寺石窟,明代始建的程家峪石拱桥等。
也正是由于太原地处山西中部太原盆地,一直以来都是山西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的中心城市,城市化进程起步早、发展快,在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中,老百姓生活方式改变较大,因此保留下来的村落不多。目前,我市申报成功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个、中国传统村落4个,晋源区店头村被评为“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”和“首批中国传统村落”、阳曲县青龙镇村、晋源区程家峪村获得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称号,晋源区晋祠镇赤桥村获得了中国第五批传统村落称号。
二是特色明显。我市境内有山谷、平陆等不同的地理环境,由此形成具有地貌特征的山地型、平陆型村落,在选址上背山靠水,聚族成村,在布局上以某一特定事物为中心成网状向外扩散,在建筑上或木构或石垒或土筑,外简内精,具有明显的北方村落特征,但各村之间又有不同特色。例如:店头村以古朴的石头窑洞为特色,赤桥村则以明清风格的寺庙和宅院为主要特点。
二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保障措施
(一)强化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。
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精髓,凝结 着历史的记忆,是民族的宝贵遗产,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。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出发,从乡村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和延续性出发,强化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。
(二)搞好宣传造势,营造保护气氛。
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。充分利用各种媒体,加大对保护工程的宣传力度,普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知识,增强全社会对历史文化资源,让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家喻户晓、深入人心,切实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。
(三)严格建设管理,强化监督检查。
传统村落所在村是保护工程的直接责任单位,我局压实县区和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,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严禁有损传统村落文化遗产、传统风貌的建设行为。保护工程实施严格遵循根本建设程序等有关要求,落实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参建各方的责任,确保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质量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下一步,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传统村落改造好、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住建部及山西省住建厅有关决策部署,持续以高标准、严要求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任务落到实处,不断巩固和扩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利用工作成果,使太原市的传统村落得到科学有效保护与合理发展利用。
一是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。继续提高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,充分认识保护传统村落是弘扬和发展传统文化的深刻意义,进一步督促各县(市、区)各部门形成合力、协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。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,结合当地实际,创新保护方式,抓好传统村落保护的各项工作。
二是要加强专业人才的挖掘和培养。协调各县(市、区)会同文物部门选派专家深入乡村,就项目谋划、建设方案进行技术指导,要积极挖掘农村传统砖木石工匠人才,同时要培养年轻的传统工艺工匠,稳定传统建筑工匠队伍。
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,如有意见,敬请反馈。
感谢您对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。
负 责 人:曹炬
承 办 人:陈静烨
联系电话:0351-5625670
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4月25日

